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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塑造新时代模范自治区形象|内蒙古各地信用体系建设的创新实践经验正在涌现

发表时间:2023-11-30 23:34:57  来源:资讯  浏览:次   【】【】【
话题:#内蒙古# 文章来源:匿名用户, 内容简述:高质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塑造新时代模范自治区形象|内蒙古各地信用体系建设的创新实践经验正在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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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内蒙古各地立足高质量发展全局,在工作实践中大胆探索、积极创新,探索和积累了许多好做法、好经验。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多点开花、亮点纷呈。通辽: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铸造守信兴业最优环境5月22日,通辽市扎鲁特旗在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应用领域先行先试,自主研发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线运营。平台综合利用各行政管理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为办事群众提供业务办理资质预审和政务服务便利。不仅填补了自治区东部区旗县市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空白,也是自治区首次实现提供以信用为基础的差异化政务服务便利化措施。平台运营后,办事群众在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时,使用身份证刷卡,就能在取号机叫号过程中自动查询扎鲁特旗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中的信用信息,在办理业务的第一步就了解到自身信用资质,避免因信用资质不符跑冤枉路。同时,平台搭建后信用信息的查询能够在政务服务活动中依法实施信用惩戒,对失信主体禁用容缺受理服务和告知承诺等措施,推进失信惩戒政策落实,营造更广泛的“知信、守信、用信”社会环境。截至目前,扎鲁特旗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录入3606条信用数据,为办事群众稳定提供了1700次信用核查服务,极大的优化了服务流程,提升了群众办事体验,督促失信主体及时守信履约并退出失信主体名单。鄂尔多斯: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助力安全生产再升级在鄂尔多斯,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创新和转变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多措并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首先,将“双公示”工作作为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和双公示系统上公示法人行政许可信息228条,法人行政处罚信息59条;在双公示系统上公示自然人行政许可信息1条,自然人行政处罚信息2条。其次,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强化企业诚信教育,落实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将涉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按程序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组织指导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督促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进一步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不断增强信用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社会环境。同时,结合应急管理和安全监管实际,对重点企业和一般企业采取不同策略,细化分级分类标准,分别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重点企业根据信用情况,采取提供行政指导等增益性服务的形式,帮助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对一般企业中信用较好的企业减少抽查和专项整治检查次数;对信用较差的企业,采取严格监管的形式,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依法实施监管。此外,邀请安全生产领域企业积极参与诚信典型选树活动,调动企业争当自治区诚信典型的积极性,共同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的经商环境,形成全社会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共推送诚信企业2批次,其中1家企业被评为自治区级诚信示范企业。包头:打造“信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新格局为进一步提升交易主体满意度、便利度,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强化信用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激励约束作用,维护诚信市场秩序,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探索推进信用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一方面,通过实行信用承诺,去除交易“门槛”。制定符合各类交易项目的信用承诺书,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交易主体在签订《信用承诺书》的前提下以承诺方式简化准入要求,实现信用承诺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产权交易的全覆盖。另一方面,简化证明材料,按下交易“快捷键”。入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只需依规网上提交各类基础材料和承诺书,无需重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实现交易服务零距离、征集零门槛、入驻零费用。同时,一地入驻全自治区共享。另外,积极开展信用信息核查,推动信用信息在各类交易项目中的应用,在招标(采购、出让)等交易文件中,要求各参与方提供在“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的信用报告,并将此条款作为项目废标条款之一。推行对信用“黑名单”主体限制,限制纳入失信“黑名单”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呼伦贝尔:创建“诚信乡镇” 推进乡村振兴日前,呼伦贝尔市正式启动“呼伦贝尔市‘诚信乡镇’创建活动”。“诚信乡镇”创建活动,是呼伦贝尔市今年“诚信宣传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诚信乡镇”创建评定会从组织领导、宣传教育、乡风文明、政务诚信、金融诚信和综合治理方面进行考评,遵循“择优推荐、第三方评价、考核评选”原则,考评要求采用百分制,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方可评定为“诚信乡镇”。创建“诚信乡镇”,建立以“诚信”为基础的公序良俗,是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步伐,净化乡镇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乡镇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胜利果实,为全面落实各项农村发展政策提供有力保障。“诚信乡镇”建设是以“乡风文明”为底蕴,以“政务诚信”建设为引擎,以“综合治理”为手段,以“宣传教育”为抓手,强化组织领导,总体安排部署与目标管理相结合,深入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信用工程向广大农村牧区辐射,使信用资源向金融机构基层网点延伸,服务三农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防止逃废债行为发生,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优化融资环境,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农村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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