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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暂行办法

发表时间:2023-07-18 07:07:11  来源:资讯  浏览:次   【】【】【
    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暂行办法是指针对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情况,由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补偿的政策。.

    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暂行办法是指针对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情况,由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补偿的政策。
    具体规定如下:一、补偿范围该暂行办法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安徽高校毕业生:1.到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从事基层工作的;2.到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民族地区和边境手悉羡地区从事基层工作的;3.到省控企业下属子公司、省定重点项目和国家省联建项目下实习、实践、就业的。二、补偿金陆蚂额1.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按学制年限给予每年4000元的资助,最高不超过2万;2.高职(含专科)毕业生,可按学制年限给予每年3000元的资助,最高不超过1.5万。三、补偿申请符毕拍合上述条件的毕业生,应在就业之日起两年内,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给予补偿。
    签订补偿
    四、其他规定1.本办法的补偿资金为省级财政拨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2.拟定补偿计划前,应向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征求意见;3.补偿资金不得用于个人非法用途。该暂行办法有效期为3年,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并于期满前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暂行办法

一、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详情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烂绝做策详情
    1.什么是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答: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基层单位就业,对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的,其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由国家补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财政代为偿还。地方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由各省份确定。
    2.补偿代偿的金额是多少?
    答:国家对每名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代偿。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3.补偿代偿政策中规定的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包括哪些省份和地区?
    答: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
    4.补偿代偿政策中规定的基层单位包括哪些?
    答:工作地点在县以下乡;
    工作地点在县级的乡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县级以上各局、高等学校、公安机关支队级以上等不属于基层单位;金融、通讯、烟酒、飞机及列车乘务、房地产及其相关产业等特殊行业,不属于基层单位。
    5.补偿代偿的方式是怎么的?
    答: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
    6.哪些毕业生能够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宏携
    答:高校毕业生是指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
    7.在校期间提前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能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答:可以。
    8.“村官”计划是否能够申请补偿代偿?
    答:可以。
    9.在校期间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是申请学费补偿还是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答:申请学生自行选择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10.高校毕业生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高校毕业生本人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向学校递交《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附8-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及学校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1.申请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答:高校根据毕业生提交的材料,审查申请资格;并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相关材料集中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12.申请时工作地点位于中西部基层,符合申请条件,但申请获批后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是否可以继续获得补偿代偿?
    答:可以。
    13.提前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有什么后果?
    答:除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而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外,对于未满3年服务年限,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应要求其及时向学校申请取消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
    对于取消学费补偿资格的毕业生,从当年开始停止对其学费的补偿。
    对于取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改由其本人负责偿还余下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就业单饥衡位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高校,并凭毕业生重新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计划书为其办理离职手续。高校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
    对于不及时向学校提出取消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申请、不与银行重新签订还款计划书、提前离岗的毕业生,一律视为严重违约,国家有关部门要将其不良信用记录及时录入国家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相关数据库。

二、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是指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中央辩喊掘
    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
    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
    1、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是指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
    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由国
    家实行代偿。
    高校毕业生:是指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
    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西部地区:是渗培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
    省。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
    (不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
    基层单位:是指以上地区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
    国有农(牧、林)场、水电施工基地,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
    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以及地处艰苦地区的气象、地震、地质、煤炭、
    石油、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2、代偿标准:是在校期间学制范围内应交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和贷款期间产生的全
    部利息。学费和助学贷款两者只能就高择其一。如果既有生源地贷款又有国家助携核学贷款则任选
    一项上报,不能同时报。
    参考文献: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

三、高校毕业生苏北基层就业可获学费补偿

    高校毕业生苏北基层就业可闷老获学费补偿如下:
    费补偿政策实施范围包括以下县(市、区)的农村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乡级行政区):迅锋徐州、淮安、盐城、连云港和宿迁五市所辖各县(市),以及徐州市铜山区、淮安市淮阴区、淮安区和洪泽区、连云港市赣榆区、宿迁市宿豫区、盐城市大丰区。
    另悉,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额度按其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分学年确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标准,每生每年本专科生最高8000元、研究生最高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符合学费补偿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应于就业之日起18个月内申请确立学费补偿资格。
    2023年,江苏将进一步规范学费补偿工作管理,所涉资金由省、县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建立与基层用人单位的定期联系制度。
    及时了解和掌握毕业生工作情况,切实加强对学费补偿工作各个蚂昌升环节、流程的审核把关,确保高校学费补偿工作实效。对于弄虚作假的教育部门、高校毕业生,一经查实,除收回学费补偿资金外,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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